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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徐州领取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需要转移吗?

更新时间:2024-04-25 00:16:09作者:佚名

回徐州领取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需要转移吗?

  回户籍地领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也要一起转回户籍地吗?

  答:不需要

  选择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只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请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或银行账户,无需本人到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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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办理

  申领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

  ①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本文标签: 失业保险金  户籍  期限  个月  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