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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普通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4-03-06 13:24:24作者:未知

济宁普通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在我省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劳动合同申报;其中,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就业协议书申报。我省生源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迁往现家庭户口所在地:

(一)在省外院校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出国就业就学,户口在省外学校集体户的;

(二)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暂不符合就业地落户条件的;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本文标签: 省外  身份证件  单位  我省  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