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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指南2024(个税年度汇算今日启动)

更新时间:2024-04-12 11:14:19作者:佚名

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指南2024(个税年度汇算今日启动)

  个税年度汇算办理指南2024

  1、什么是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是指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x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2、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3、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5、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5、什么时间办理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20日) 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6、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7、办理渠道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个税APP及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8、资料留存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本文标签: 纳税人  所得  税额  专项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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