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女子“蒙”对支付宝口令领走1万元红包被抓 律师:具有主观故意,应追究责任

更新时间:2024-04-20 22:59:32作者:佚名

女子“蒙”对支付宝口令领走1万元红包被抓 律师:具有主观故意,应追究责任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派出所抓获一名“盗领”1万元支付宝口令红包嫌疑人。据了解,该嫌疑人系在过年期间,通过在支付宝上“蒙”口令的方式,领走了他人发给家人的1万元红包。

对此,有网友表示,口令红包是公开的,不应构成犯罪。但也有网友认为,该行为属于不正当得利,且支付宝平台也存在规则漏洞,需承担一定责任。

那么,“盗领”口令红包到底算不算违法?为此,红星新闻记者咨询多名律师。律师们表示,通过猜测支付宝口令“盗领”红包是否构成盗窃罪,首先要看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嫌疑人在此案件中是具有主观恶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在对方要求返还时未返还,还将其转移为自己占有,已构成盗窃罪,应追究责任。


嫌疑人被抓获 图据驻马店广视网

事件回顾

支付宝上“蒙”口令

女子领走1万元红包

据驻马店广视网报道,王先生在大年初一时,通过在支付宝设置“祝爸妈新年快乐”的口令红包,给父母发送了2万元红包。但在其母亲领取1万元红包后,另外1万元被陌生用户领走。王先生曾在支付宝平台向该外省用户留言,要求其返回,但对方未予回应,于是报警。

2月26日,该外省账号持有者梁某被南宁铁路公安局贵港站派出所民警抓获。3月1日,据民警调查,梁某交代说,其支付宝账号一直是前女友林某使用,分手后并未追回,对“盗领”红包的事情概不知情。

4月9日,民警抓获嫌疑人林某,林某交代,当时大年初一无聊就想着抢别人的口令红包,将“祝爸妈新年快乐”输入后,竟抢到一个1万元的大额红包,看到王先生在平台的留言后,出于侥幸心理,并没有将红包退回。

据了解,支付宝口令红包,是允许用户通过输入特定的口令,来领取或发送一定金额红包的支付方式。用户点击发口令红包,按提示填写红包个数,选择拼手气或平均金额模式,设置红包口令。之后点击塞钱进红包,支付完成后,将口令分享给领取方即为发送成功。


图为支付宝口令红包示意图,用户在领取支付宝口令红包时,只需要输入特定口令即可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用户在领取支付宝口令红包时,除需输入特定口令外,既无其他要求也无身份审核,即任何人均可参与。

因此,该案件一经报道,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这是平台的规则漏洞,嫌疑人猜对了口令领取的红包,属于正当得利,不构成犯罪。但也有网友认为,这相当于猜中了他人的银行卡密码,将他人钱款取走,就是不当得利,属于犯罪。

律师解读

嫌疑人具有主观故意

平台也有规则漏洞

据悉,目前嫌疑人林某已经将1万元红包全额退还,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盗领”口令红包到底算不算违法?4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咨询了多名法律界人士。

“嫌疑人是否构成盗窃罪,首先要看其当时的主观意愿。”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明告诉记者,嫌疑人盗领的过程应当分阶段来评价,即在用口令领取了相应红包时,需判断其有无主观上侵占或盗窃的故意,“如果她是正常获得猜领红包的机会,单纯猜中了红包口令而获得红包,不能就此认定其有非法占有目的,则不应认定其构成犯罪行为。但如果对方是通过非法的手段、途径获得猜领红包的机会或者拿到的口令,则可能构成盗窃罪。”

林小明律师说,如果嫌疑人能在受害人或警方介入后,退还其不当得利或盗领的案款,那么就不构成犯罪。但从目前案情披露的情况来看,嫌疑人曾拒绝了当事人要求的返还红包,就证明其具有侵占或者盗窃的主观故意,“我个人认为嫌疑人应当以涉嫌盗窃追究相应责任。”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也向记者表示,盗窃其实是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变他人所有的东西为自己所有,而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嫌疑人在春节前后一直在操作口令试图领取到本不属于她的红包。由此可见,嫌疑人在此案件中是具有主观恶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另外,嫌疑人领走了王先生的1万元红包,在对方要求返还时未返还,还将其转移为自己占有,已构成盗窃罪,且属于盗窃数额较大,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律师表示嫌疑人是否构成盗窃罪,首先要看其当时的主观意愿,图为法槌资料图

此外,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冯骏律师还表示,虽然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但支付宝平台规则的漏洞也是造成嫌疑人得逞的一个重要因素。

“口令红包会向不特定多数人进行推送,而口令是唯一的‘解锁工具’,任何解开口令的人,都可能误认为该红包自己可以直接拿走,错误地理解自己的行为是正当合法的,而平台的规则又并没有对红包的最终归属权向社会大众进行详细的阐述和说明。”冯骏律师说,如是小金额的红包,被红包主人以外的人碰巧蒙对口令取走,红包主人一般不予追究;但金额较大的红包,主人一般不会轻易放弃,“报警后,公安机关会考虑‘蒙’对口令的人已经涉嫌盗窃罪。”

冯骏律师表示,从这一点来说,平台的管理者是难辞其咎的。“如果发生红包最终难以被追回,平台的管理者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最后法律判断平台没有明显的相应过错,在民事程序上不承担相应赔偿等责任,但其还是应当加强相应设置管理,尽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谯恒

编辑 潘莉 责编 李彬彬

本文标签: 红包  律师  盗窃  支付宝  社交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