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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个人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更新时间:2023-08-10 19:06:19作者:佚名

 淮安市个人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淮安市个人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答: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我这个月退休,为什么下个月才发养老金?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7〕2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退休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职工退休养老证》,并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以,退休时间只是劳动行政部门对您退休时间的核定,而养老金具体发放时间以退休时间的次月为准。

本文标签: 参加人  养老金  时间  行政部门  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