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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政策(江西省体育生招生计划)

更新时间:2024-04-09 15:19:13作者:佚名

2024江西省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政策(江西省体育生招生计划)

  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南昌航空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二、考试组织

  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江西省教育厅领导,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南昌航空大学具体承办。

  (一)考试地点

  南昌航空大学前湖校区(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南大道696号)。

  (二)时间安排

  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3日至4月29日,分12批次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共有4项:10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远和原地推铅球。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在专业测试场地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篮球和足球二选一,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足球考试在室内足球馆进行,每位考生可以测试两次,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各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分别见附件3和附件4。

  (四)计分原则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项目考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项目考试成绩占20%。

  三、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按照2024年教育部下达我省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专业本科合格考生人数,以此确定体育类本科专业合格线。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确定为60分。

  四、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在各县(市、区)集中进行。文化考试科目实行“3+1+2”模式,由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3”为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3门,满分值各15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1”为首选科目,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满分值100分,按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2”为再选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满分值各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体育类本科、高职(专科)院校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2024年我省确定的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六、投档及录取办法

  普通考生体育类专业录取工作按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均设平行志愿。在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仅作为投档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按照各高校招生计划执行数1:1的比例,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不分物理、历史科目组类)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七、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规定

  (一)参加我省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普通考生中,凡报考2024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历史科目组),再选报相关专业考试。

  (二)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报名申请参加相关项目专业测试。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及《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9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允许高校探索建立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机制。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三)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以下简称体育单招)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设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此类考生须根据相关高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体育单招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年版)。具体报名和考试要求按《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3〕194号)执行,考生可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政策。

  2024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具体承办,考试时间:3月30—31日,考试地点:南昌航空大学。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有关高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始终把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承办高校要成立省统考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责任。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考生健康、诚信、安全应考,督促指导属地有关中学压实中学教练员(带队教师)带队管理、监督考生责任,教育引导考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考生须知等相关内容,合理安排考试行程,不违规、不作弊,不服用兴奋剂等在体育比赛中禁用以及对体育运动和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药品、营养品。

  (二)规范考试管理。承办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精心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实操演练,进一步规范考试组织管理。要加强考试场所标准化建设及考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与属地政府部门沟通协作,不断优化考试环境和服务保障。体育统考期间,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在有本设区市体育考生参加考试批次内,须派驻1—2名干部驻考点,协助考点做好本地中学教练员(带队教师)、考生管理工作,协助处置有关应急事件。

  (三)严肃考试纪律。对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对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全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时间安排表

批次

设区市

考试时间

第一批

上饶市(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鄱阳县)

4月3—4日

第二批

上饶市(玉山县、铅山县、横峰县、德兴市)

4月5—6日

第三批

上饶市(弋阳县、余干县、万年县、婺源县)、赣州市(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全南县)

4月7—8日

第四批

赣州市(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

安远县、定南县、兴国县)

4月10—11日

第五批

赣州市(宁都县、于都县、会昌县、石城县)

4月12—13日

第六批

赣州市(寻乌县、瑞金市、龙南市)、

萍乡市、鹰潭市

4月14—15日

第七批

宜春市

4月17—18日

第八批

吉安市

4月19—20日

第九批

新余市、抚州市

4月21—22日

第十批

南昌市、景德镇市

4月24—25日

第十一批

九江市

4月26—27日

第十二批

所有篮球考生

4月28—29日

  注:第1-11批次全部为足球考生,缓考全部安排在第11批次进行;第12批次全部为篮球考生,缓考安排在当批次进行。4月9、16、23日休息。

  2.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Ⅰ.考试项目、分值和计分办法

  一、考试项目(共5项)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4原地推铅球。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2选1)

  1.篮球;2.足球。

  二、各考试项目分值和计分办法

  考生专业总分为100分,以上五项考试各占20分,计分办法为:

  专业总分=(100米跑得分+800米跑得分+立定跳远得分)÷45×100×60%+[原地推铅球得分+篮球(或足球)得分]÷150×100×40%

  计取成绩得分时,以评分标准中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中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按其中较高的分值计分。

  Ⅱ.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

  一、身体素质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速度素质

  1.考试项目:100米跑

  2.考试方法

  按国家田径竞赛规则全能部分100米跑规定进行考试,采用电子仪器计时(备用一套人工计时程序,若仪器出现故障则采用人工计时成绩),每组10人,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和使用起跑器。

  每组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给予警告,之后同一组的一名或多名考生每次起跑犯规,均将被取消该单项的考试资格,判单项成绩为0分,且不予补考。

  3.评分标准

  100米评分标准

男子

女子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15

14.6

14.2

13.8

13.4

13

12.59

12.19

11.79

11.39

11

10.6

10.2

9.8

9.4

9

8.6

8.2

7.81

7.41

7.01

6.61

6.21

5.82

5.42

5.02

4.63

4.23

3.83

3.44

3.04

2.65

2.25

1.86

1.46

1.07

0.67

0.2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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