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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五桂山街道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

更新时间:2024-05-10 00:31:43作者:佚名

中山五桂山街道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园前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不得以非正常手段进行宣传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影响教育公平。

  二、招生对象

  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二)报名时间

  招生报名时间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三)规范招生录取

  1.自动录取。当各幼儿园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可被自动录取。

  2.民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录取。

  3.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由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调剂(具体方案视情况另定)。如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幼儿园学位。

  4.有下列情形者,如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由申请人提供资料到相应的幼儿园进行登记,由幼儿园统一报教体中心,经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报党工委批准,由街道统筹安排学位。

  (1)按照国家、省和市政策性照顾政策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符合政干(2013)138号文件规定的军人适龄子女,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和收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2)1号条件的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号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符合教民(2011)8号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符合粤组通(2019)1号规定的援藏援疆照顾干部人才子女,符合中府函(2023)62号十大主题产业园重大产业项目企业高管子女,符合中府(2024)1号科技创新强市十五条企业人才子女,符合教师(2017)14号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的适龄子女,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

  (2)五桂山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3)符合政策的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其随迁子女来我街道接受学前教育的。

  5.公办幼儿园在安排户籍生和政策生后仍有学位,以下情形的适龄子女由申请人提供资料到相应的幼儿园进行登记。

  (1)非五桂山户籍在我街道工作(社保)和居住(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人员的适龄子女。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复印件:监护人户籍资料原件、复印件,适龄幼儿户籍资料原件复印件,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监护人在五桂山街道内一年以上社保证明、一年以上有效居住证明(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2)五桂山住宅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籍资料原件、复印件,适龄幼儿户籍资料原件、复印件,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监护人在五桂山街道住宅小区有效的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录取办法:当登记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经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直接安排学位;当登记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通过随机摇号产生录取学生,经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安排学位。

  (公办幼儿园中班、大班插班生招生同上)

  (四)严格招生流程

  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维系良好的招生报名秩序。要遵守国家和省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不得在规定范围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严禁幼儿园向家长收取报名资料费等各项费用。幼儿园应及时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没有录取的幼儿家长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五)及时上报数据

  各幼儿园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中山市学前教育管理系统中录入和更新幼儿有关信息数据(原则上9月底前完成新生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幼儿学籍信息。严格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严禁泄露幼儿及家长信息。幼儿入园时,幼儿园要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五桂山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雪英(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吴林森(教体文旅局局长)

  曹姗妹(教体中心主任)

  成员:张立功(教体中心)、张贞(中心幼儿园)、阮雪云(桂南幼儿园)、张桂花(长命水幼儿园)

  (二)时间安排。

  1.4月20日前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制定街道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报领导审批。

  2.4月24日前各幼儿园按招生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制订招生简章。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内容应实事求是,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退费办法、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与报名开始时间间隔不少于3天,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天)、地点、方式、流程公布报名所需提供的有关材料。招生简章内容须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一致,不得做误导群众的宣传和虚假承诺。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须经五桂山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并实施。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不得出现超大班额。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3.5月份基本完成户籍生和政策生的招生工作。

  4.如有空余学位于7月底前完成已登记的其他类儿童的招生

  (三)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五桂山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将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加强与市级教育部门沟通,确保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流程,对玩忽职守、违反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四)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园应通过五桂山发布、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公告招生信息,充分保障幼儿家长的知情权,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五桂山中心幼园:88206319,88202039;

  五桂山桂南幼儿园:89911090,89911092;

  五桂山长命水幼儿园:88203133;

  监督投诉电话:

  五桂山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8820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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