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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村并镇建设村民集中安置点,能否执行强制搬迁?

更新时间:2024-03-28 15:06:32作者:佚名

撤村并镇建设村民集中安置点,能否执行强制搬迁?

近年来,撤村并镇成为了农村建设发展的一种大趋势。撤村并镇,就是把一些规模小、居住分散的农村居住点合并成规模较大、相对集中的乡镇建设聚居点,建设美丽新农村。集中安置的同时,农民原有的宅基地也会被村集体收回,原有住房会统一拆除。

对一些农民来说,老旧房屋早已成了危房,拆了住新房是很乐意的。但也有一些农民并不愿意上楼。因为集中安置后,离耕地也远了,房前屋后没有空地了,没法种菜了。房子也不是独门独院了,面积小了。此外,一些地方拆房搬新居,建集中安置房,还需要农民补差价,也让农民有些犹豫。

撤村并镇,农民必须拆房上楼吗?不是的。政策规定,尊重农民朋友的意愿。

拆除农房补偿200/平,集中居住点房屋卖1200/平,农民朋友上楼,犹豫了

近期四川省南充市王先生老家就面临合村并镇、集中建设新农村试点。王先生老家平时也就父母两人在农村耕种土地生活,房屋是80年代建的土瓦房,面积340多平。在这次搬迁中,当地政府给予王先生家旧房200元/平的补偿。拆除老房后,村里集中修建安置房需要王先生自己花费1200元一平再去购买。这一来一去,中间就产生了1000元/平的差价。

同时,由于王先生本人户口在上大学被迁入城里,已不属于本村户口。现在王先生家就只有父母两个人的户口在村里,所以根据当地政策,两个人的户口只能购买60多平的面积。

对于这一补偿标准和安置面积,王先生本人和父母都不满意。因为补偿标准太低,拆除房屋后还需要自己花钱再去购买,而且购买的面积也只有60多平,不管是从居住面积上还是从补贴价格上都觉得不划算。

好在当地集中安置建房,并不是强制性的,而是由村民自主选择决定。经过深思熟虑后,王先生一家人最后还是决定暂时不搬迁,毕竟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还是有深厚感情的。

撤村并镇,不应强制农民上楼

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等一系列要求。

今天拆迁律师团详细分析下,关于合村并镇建设新农村的两个关键点,方便今后咱们农民朋友们做出有利决定。

一、享有城市小区的便捷

现目前农村常驻人口主要以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为主,国家出台的乡村振兴规划,把目前分散的农村人口集中安置在一起,让大家相邻之间也方便相互照应。通过合村并镇的形式建设新农村,可以最大程度满足公共服务均衡化,今后,咱们农民朋友也能享受到城市小区那样便捷的交通、文化广场、学校医院、购物超市等。

搬迁后,对于原有的土地耕种由于地理位置太远,大多村民会选择弃种。通过新农村建设,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将分散的农用地集中流转给种植大户生产,农民用土地入股参与分红,还可以给种植大户们打工,领取工资,从而解决就业问题。

二、生活成本的提高

在传统观念里,土地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就好比水和鱼的关系。尤其是村里的老一辈农民,他们世世代代都以土地为生,种植粮食蔬菜,养活全家人。如果因为合村并镇建设新农村就需要搬迁到其他地方统一进行安置,和原来的耕地距离相对也就远了许多,耕种也会比较困难,将会面临放弃世世代代耕种的土地。

搬到定点的安置小区,不管是蔬菜、水果、粮食、家禽养殖,原来可以由自己耕种养殖获得的生活必需品,现在都需要花钱购买。这样,不仅增加了原有的生活支出,也会造成较大的生活压力。

我们也相信在国家政策的带动下,新农村建设会越来越完善,让咱们老百姓都能脱贫致富,如期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合村并镇建设新农村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搬迁。如果遭遇强制搬迁、违法拆迁,需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签订空白协议时,建议不要着急签字,可以咨询律师多听取律师建议,免得最后得不偿失。

本文标签: 农民  意愿  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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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强制搬迁。政策规定,尊重农民朋友的意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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