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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后重审,他仍坚持没有杀害妻儿(杀妻未遂20年后再次杀妻)

更新时间:2023-09-06 13:48:54作者:未知

20年后重审,他仍坚持没有杀害妻儿(杀妻未遂20年后再次杀妻)

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玉前涉嫌“杀妻灭子”案重审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此次判决,与20年前的二审结果几乎一致:李玉前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被指帮忙处理尸体的孟瑞红犯包庇罪,获刑8年。

李玉前原是六盘水当地一间炼铁厂的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31岁那年,他被指谋害了自己的妻子和三岁半的儿子。孟瑞红是其曾经的情人。

入狱后,李玉前持续申诉。他的哥哥李玉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不愿意签认罪书,早年李玉前一直得不到减刑。在家属的不断申诉下,2022年11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次月,李玉前刑满释放。

对于此次的判决结果,李玉前称自己坦然接受坦然面对。“接下来会继续依法上诉”,他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辩称遭到刑讯逼供

李玉前出生于1969年,案发时是六盘水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2001年3月21日下午,他向警方报案称,其妻儿在3月19日晚失踪。

李玉前与妻子谢某明相识于校园,双方在1997年登记结婚。婚前他曾与厂内女工孟瑞红保持两性关系,且持续到了婚后。

当年法院审理查明的结果显示,2001年初左右,谢某明发现李玉前在外有女人后,对李产生不信任,夫妻关系恶化并发生吵闹。同时谢某明也因此事与孟瑞红发生纠纷,孟瑞红也到李玉前家、单位去闹,逼李离婚,与她结婚。

法院称,2001年3月20日凌晨3时许,李玉前回到家后,见谢某明对其不理睬,平时的怨恨转为恶念,冲到床上用双手掐住妻子的脖子,将其杀死。由于妻子的挣扎惊醒了3岁半的儿子李某昊,因惧怕孩子的哭声惊动邻居,李玉前又用枕巾捂住李某昊的口鼻,直到儿子没有哭声后才松手。

为掩盖罪行,当晚20时许,李玉前找来孟瑞红,在其家中卧室将谢某明的尸体肢解成六部分,连同李某昊的尸体分装在编织袋内。随后,由孟瑞红分两次用方形背篓将二人的遗体运至炼铁二号高炉焚毁。

其间,几名目击者曾看见一个女人背着一个方形的物品进了炼铁女单身楼304室。经贵州省公安厅鉴定,在李玉前家及304室的血痕均为谢某明所留。在李玉前家卧室提取到的两枚血指纹系孟瑞红所留。

2001年9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李玉前因故意杀人,判处死刑。同年11月,贵州高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2003年,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决,李玉前仍被认为犯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缓。孟瑞红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据该判决书,被告人李玉前在侦查阶段有9次有罪供述,其供述了杀害谢某明母子的基本事实。被告人孟瑞红在侦查阶段亦有7次有罪供述,其供述了和李玉前分尸并抛尸的基本事实。庭审中,李玉前坚称有罪供述是在刑讯逼供情况下作出的,孟瑞红才是真正的凶手。孟瑞红则对起诉指控事实无异议。

贵州高院于2004年10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审判决。

入狱后,李玉前持续在申诉。他的哥哥李玉山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因为不愿意签认罪书,早年李玉前一直得不到减刑。



李玉前手持判决书站在法院前 拍摄/刘甜甜

重审维持原判

在家属的不断申诉下,2016年5月,贵州高院决定对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申诉一案立案再审。2020年9月,贵州高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裁判,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贵州高院经审理认为,原一审程序违反了证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出示及重新鉴定的相关程序规定,原判认定李玉前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和矛盾,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其中的疑点和矛盾,在李玉前一方看来,李玉前没有作案动机,也没有杀人、分尸的时间,原审判决中认定李玉前“杀妻灭子”,仅有李玉前和孟瑞红的口供,欠缺客观证据。

李玉前还表示,事发前他与孟瑞红已经闹得水火不容了,“案发前那段时间也从来没有见过面”。

李玉山为弟弟奔波了二十多年,他说在一审开庭过后就坚信弟弟不是凶手。李玉前的岳母曾一度认为李玉前就是杀害女儿、外孙的凶手,但与案件几名证人交谈之后,她也认为女婿没有杀人。

2022年11月23日,该案重审一审在贵阳花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早已刑满释放的孟瑞红也被法院找到,21年后再次通知到庭。

9月5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李玉前称,当时庭上不允许他与孟瑞红直接对话,不允许对质,“只要面对案情,孟就说记不清,不记得”。

据参加庭审人员介绍,检方变更了对孟瑞红的起诉罪名,从包庇罪变更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庭审持续了6天,然而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3年9月6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被告人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孟瑞红犯包庇罪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玉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孟瑞红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对附带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称,该案发回重审后,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充分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和公诉机关的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被告人李玉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孟瑞红明知李玉前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包庇罪。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根据此次判决书记载,谢某明发现李玉前在外有女人的时间点是2000年5月。之后孟瑞红曾因此事与谢某明发生纠纷并诉讼至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李玉前的结婚证及一家三口合影

还将继续上诉

9月5日,李玉前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指控自己作案是无依据的。“说我当年3月20日白天正常到厂里上班,天黑后回到家假装寻找妻儿,21时回家找来孟瑞红分尸,但是按照目击者证言21时孟已经在抛尸了,按指控我那个时间还没去找孟分尸。”

他提到,被控分尸工具是菜刀也不对。“警方把我带回水钢指认现场,指控我分尸工具是菜刀,去到以后逼着我从家把菜刀找出来,我家菜刀平时只有一把,是放在厨房的,第二把找不出来,之前有一把短柄菜刀,早就不用了,已经锈了。距离我所谓杀人事件刚过去两三天,如果杀人了应该没什么锈,没什么油脂,但是从厨房拿的那把有油脂,根本就没什么清洗过的痕迹,另外一把锈很厚。当时他们指认我清洗过了,我说两三天时间就能生出这么厚的锈吗?”

在李玉前的辩护律师李燕、周兆成看来,本案认定李玉前涉嫌故意杀人罪仅有李玉前和孟瑞红的有罪供述为直接证据,但李玉前和孟瑞红的供述极不稳定且相互之间存在诸多不一致之处,与其他在案证人证言等也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得出李玉前故意杀人的唯一结论,从证据上来讲,本案无法得出李玉前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

2022年12月,也即重审开庭之后的次月,李玉前刑满释放。据他介绍,出狱后,他住在小弟李玉刚毕节市的家中,偶尔回父母大方县崔家寨的老家。父亲在他入狱前就因病过世,2020年,患阿尔茨海默病的母亲也过世了。如今,老家的房子杂草入侵,越发显得冷清,但这里让李玉前感到内心安宁。

最初,他靠着家人接济。今年春节之后,他离开弟弟家自谋生路,先去了北京一段时间,在那边打零工,“因为身份特殊,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上找不到正规的工作,举步维艰”。待了一段时间,他又返回贵州,就近打零工,维持生计。

对于此次判决结果,李玉前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上诉,做好继续维权的准备。

“无论怎么说,这样的一个结果也是司法的进步,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我们也要把这个不是喜讯的喜讯告诉我们的家人。”李玉前说道。

李玉前称,下一步,他准备先去案发现场祭奠亡灵。他也会将结果告知坚信自己无罪的岳母,告知这位自己唯一仍然在世的“母亲”。

作者:陈威敬 赵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