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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22时起鹤山市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令

更新时间:2023-09-04 00:19:32作者:未知

9月1日22时起鹤山市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令

  鹤山市防风防汛紧急动员令2023年1号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24小时内,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带来狂风暴雨,将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为做好超强台风防御工作,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于9月1日22时至9月2日24时,在我市范围执行“五停”指令(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现将重点事项明确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全部执行“五停”措施,市民切勿外出,在安全的地方躲避,注意家居安全,做好防风措施。

  二、高空作业人员、在建工地施工人员及其他户外工作人员停止作业,停止户外活动;所有船舶返港避风、就近择港避风,进港船舶人员撤离上岸,做好锚固措施。

  三、全市各类农贸市场、商场、商业街、商铺、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等全面停止运营;游乐场所、公园、旅游景区(点)全部关停。

  四、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中等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停课。

  五、全市工厂企业、各类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公司、作坊等停止生产、营业;对停车过程长、风险大的连续生产性工业企业,要与行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会商,停工令的执行要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的程序进行。

  六、全市所有铁路、公交和经营性运输车辆等停止运营;鹤山境内高速公路和江边道路将实施交通管制,限制车辆上路,车辆避免外出。

  请全市民生保障单位和各抢险救灾队伍,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好供水、供电、供气、消防、交通、通信和民政、医疗防疫、食品供应等工作。请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动员令,有序落实“五停”,积极配合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镇(街)、村(居)做好台风防御工作,主动防灾避险;如遇险情,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鹤山发布”“鹤山政府网 ”“鹤山融媒”、手机客户端“最鹤山”等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留意“五停 ”指令终止和“五复”通知发布,全民动员、众志成城,奋力打赢超强台风“苏拉”防御攻坚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鹤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9月1日

本文标签: 鹤山  全市  鹤山市  台风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