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宝鸡市陈仓区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调整

更新时间:2023-10-24 11:34:15作者:佚名

宝鸡市陈仓区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调整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宝鸡市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筒称《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区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禁放区域

  东关街道、千渭街道、虢镇街道、阳平镇、周原镇、幕仪镇区域。

  二、限放区域

  除上述规定禁放区域以外,陈仓区行政区划内其他区域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

  三、禁限要求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全时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春节、元宵节等法定节假期间,提倡不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三级重污染天气期间,陈仓区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依据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条例》和本通告规定,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区域  宝鸡市  通告  条例